福建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2016-08-04 11:02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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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相关项目开始申报,具体分为省外公开招投标中标奖励和智能装备新增配套采购项目。
省外公开招投标中标奖励项目申报条件为:已列入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省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参与投标的项目为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企业中标合同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15年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在800万元以上);企业中标合同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中标项目销售省内生产工业品应占中标合同金额70%以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
智能装备新增配套采购项目申报条件为:列入2016年省级制造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企业2015年或2016年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省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且当年向新带动的单个企业采购配套智能装备产品金额(按企业已付货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单位)应于2017年2月17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市经信局电子邮箱yxk86382211@163.com,联系电话:86382211。(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郑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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