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全文)
近日,一条有关“南安市今年有考上二本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市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如上图)的不实消息在网上流传,特此声明:以上信息与实际不符!有关“金秋助学”事宜以南安市总工会通知为准!
南安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总工会)、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国投公司工会: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助学对象
全市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考上本科、大专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主要类型如下: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须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企业、社区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三)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
(四)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需提供特别困难的证明)。
申请助学补助程序
(一)困难职工子女本人向父母(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四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
(三)按《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困难证明、③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④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⑤全家户口本复印件、⑥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⑦大学录取通知书),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严格把关并盖章,上报市总工会;
(四)所在单位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附件3),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市总工会审批;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对象分别建档、填写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总工会;
(五)需向泉州市级以上工会申报资助的助学对象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属改制、破产企业的,应提供安置协议或下岗证等;非公企业员工应提供《会员证》和《劳动合同》,于7 月10日前上报南安市总工会)。
困难补助申报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要集中填写《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附件2),并将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于 8月10日前上报南安市总工会,其中,《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还需用电子文档上传市总工会。(邮箱naszghjbb@163.com;联系人:尤强、黄婧阳;联系电话:86366123、86361110)。
本文件可到zghjbb@163.com(密码jbb123456)邮箱“网盘”文件夹自行下载。
南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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