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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溪美砸执法车女子被拘9天 再犯或遭刑事处罚

2016-05-18 10:38 来源:南安商报 0

­  今年4月8日,溪美人陈某在新华街一路口占道经营,市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再三劝阻,陈某依然“我行我素”,在执法队员执法过程中,陈某随手抽出铁棍砸碎执法车车窗及挡风玻璃。近日,陈某依法被行政拘留9天。据悉,这已是陈某“二进宫”,去年,她因扰乱市直机关办公秩序被行政拘留过。

­  昨日,记者来到市容中队了解事件过程,据市容中队队长黄晓荣介绍,4月8日,他们进行例行巡街,经过新华街邮政路口时,发现陈某推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在卖香蕉,属违法占道经营,便对她进行劝导,并告知她一会还会回来检查。他们给记者提供了当时对陈某进行劝导的照片,照片下方显示时间2016年4月8日12时49分。

­  “下午2时10分,我们巡查回新华街,她依然在那。”黄晓荣回忆,他们再次对陈某进行劝阻,但对方依然不听劝告,就是不走,执法队员随即对陈某经营所用的秤砣进行登记保管处理,此时,陈某突然抽出一根铁棍,对执法车进行打砸。陈某的砸车过程同样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记者看到,视频中,一名中年女子从三轮摩托车车座下抽出一根一米左右长度瓶口粗的铁棍,面无表情地将执法车的两个车窗及挡风玻璃全部砸碎。

­  据经办民警介绍,行政拘留的时间一般为5至10天,陈某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若陈某下次再犯,并且情节严重的话,等待她的将是刑事处罚。经办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4月8日案发后立即立案,进行了调查取证,陈某有家不敢回,在外躲藏了数日,但还是在5月5日被抓获。

­  南安市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违法行为人陈某,女,45岁,户籍为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彭美社区,曾受过行政处罚。“现查明,2016年4月8日14时20分许,陈某在南安市溪美新华路邮政路口因不满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持一铁棍将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中队的执法车闽CG5XX车辆的前左右车窗和挡风玻璃敲碎,后被我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决定书下发时间为5月5日。(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康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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