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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遭朋友妻子笑骂 动手将其打成轻伤二级

2016-05-18 10:17 来源:南安商报 0

­  酒后听到一句笑骂,男子吕某竟以为对方故意骂他,双方打了起来。对方被打伤后报警,吕某醉驾的行为也被警方发现。

­  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  2015年12月28日20时许,吕某和几个朋友在某餐馆吃饭喝酒,两个多小时就喝掉了不少49度的白酒。其中,吕某喝了七八两。

­  其间,吕某应朋友吕某龙之请,开着小轿车载其离开餐馆,前往同村吕某升家。

­  一下车,吕某龙就上前敲门。此时,屋内吕某升的妻子饶某听到敲门声便出来开门,却见吕某龙醉醺醺的,当即晃了晃手中的畚斗笑骂他,随后也对着吕某说了句。不料,喝醉了酒的吕某以为饶某故意骂他,当即冲上前推了饶某一把,饶某也用手捶打吕某胸口,之后两人扭打在一起。见此状况,吕某龙想把吕某拉开,但吕某却不放手,现场一片混乱。

­  不多时,吕某升开车回来,带了3人来帮妻子。吕某升质问吕某为何要打饶某,随后两人也缠打起来。混战了一二十分钟后,饶某报了警。经鉴定,吕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饶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吕某当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32.85mg/100ml,属醉酒驾驶。

­  2016年2月1日,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吕某赔偿饶某医药费1.68万元,获得对方谅解。

­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无牌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又故意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结合吕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郑开育 洪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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