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南安市“武荣文艺奖”9日起申报
昨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南安市第四届“武荣文艺奖”9日开始申报。申报作品按艺术门类分为三大类,包括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电综艺类(电视剧、广播剧、微电影、动画片)等。
参评作品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播映、上演和展出。
参评对象为居住南安的专业、业余作者;原在南安工作,现已调离本市的专业、业余作者,其作品在南安期间创作的可以参评。
第四届南安市“武荣文艺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有效申报作品总数的30%(视参评作品质量而定,宁缺毋滥)。获得以上各奖项的作品由南安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另设特别荣誉奖,不占总获奖数名额。
申报时间从2016年5月9日至30日,市文体新局、广电局等单位直属的文艺单位和作者,分别向所属部门的文化科、办公室申报;市文联所属各协会及其他市内文艺生产单位和作者,向市文联办公室申报。
各门类作品申报条件为:一、文学类
在南安市级以上权威文学刊物发表的优秀作品;参加南安市级以上文学比赛活动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
二、艺术类
(一)美术作品
参加南安市级、泉州市级比赛活动的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展览获奖、入展的作品。
(二)书法作品
参加南安市级比赛活动的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参加泉州市级以上比赛、展览获奖、入展的作品。
(三)摄影作品
参加南安市级、泉州市级比赛活动的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展览获奖、入展的作品。
(四)戏剧、曲艺作品
参加南安市级比赛活动的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参加泉州市级以上比赛、展演获奖、入展作品。
(五)音乐、舞蹈作品
参加南安市级、泉州市级比赛活动的获等级奖作品(未设等级奖的赛事,以最高奖为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展演获奖、入展的作品。
三、广电综艺类
经南安市级以上广播台、电视台播出,或音像出版单位发行的获奖广播电视艺术作品。(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黄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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