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安 > 南安新闻 > 正文

南安五旬男子不慎引发山火 积极补种树苗获缓刑

2016-05-04 09:05 来源:南安商报 0

­  去年10月23日9时许,仑苍五旬汉王某到村里某山场烧山芒草,不慎引发山火。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该案于近日宣判,王某获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  经福建智立司法鉴定所鉴定,火灾过火面积43.88亩,其中过火林地面积32.16亩,林木经济损失250元。

­  案发后,王某万分悔恨,之后,除了支付扑火费外,他还积极在失火山场补种树苗,因此获得了村委会的谅解。

­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森林用火管理法规,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情节较轻。结合王某的悔罪表现,最终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徐会霞)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南安梅山灯光村投资15万修建木栈道 预计本周完工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