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小时代4主题曲《时间煮雨》被曝疑似抄袭
谱子分析完了,曲子的雷同已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了。咱们再来聊聊侵权的事。
首先,《时间煮雨》肯定是侵权了,因为在QQ和虾米音乐中,吴亦凡和郁可唯的版本里都注名了作曲者是「刘大江」。而蔡淳佳的官方翻唱版本里,作曲者是「武部聡志」。这已经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有意思的是,像百度百科这种用户可以随时修改内容的网络词条里,「时间煮雨」的谱曲者已经被修改成为了武部聡志,不知道是哪位热心朋友所为。不过「刘大江」词条里的作品栏中,还列着《时间煮雨》呢(至少我发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没有人改)。
至于歌曲版权嘛,结合咱们国家的国情,以及郭敬明以往的处事习惯来分析,应该是没有得到原作者的授权。
那么,这个抄袭的责任,谁来担?
首当其冲的就是《时间煮雨》的「作曲者」刘大江了。他的百度词条显示:2000年进入SONY唱片担任制作人(规矩不应该不懂),2006年开始独立制作(没人管了)。抄袭有多恶劣他应该清楚得很,还明知故犯……应该也不是一回两回。有心的朋友们可以去找找他的其他作品,听听有没有耳熟的。
紧接着就是电影(及原声发行方),和力辰光及@乐视影业。和力辰光搞影视剧投资的咱不熟,至于乐视嘛……不管是视频、电视还是手机,一直打得都是内容牌,旗下公司参与的作品出现了抄袭丑闻,老板@贾跃亭还是要过问一下的吧?否则对认认真真做音乐内容的@乐视音乐就太不公平了,呃,岂止是不公平,简直是在拆台嘛。是不是@尹亮尹总?
再其次就是歌手@吴亦凡和@郁可唯了。肯定有粉丝说,这关歌手屁事啊,他/她又不会作曲,又不会抄。在版税几乎等于零的中国,哪首歌要是火了,歌手的身价人气都能暴涨,而作词作曲者顶多是下次接活的时候多挣个万儿八千的。所以碰着首好歌歌手能沾便宜,那碰到首有问题的抄袭歌曲,歌手总也得承担点连带责任,权责匹配嘛。再说人在道上混,选择合作伙伴很重要。以后约歌收歌找人编曲时,先打听打听作者背景,要么就干脆和老搭档合作(能贵几个钱?),再者也可以关注我,我从今天开始每周分析一首疑似抄袭的歌曲持续一年。以后避免和有抄袭劣迹的人合作就是了。
至于郭导@郭敬明……我估计这事你也不知情。这么大一老板总犯不着指使手下(还拐了好几道弯儿)去抄袭别人吧?不过你作为领导也有连带责任呢。刚才正好有一记者朋友告诉我《小时代4》还继续用了《时间煮雨》。咱这事儿说得已经这么清楚了,要不您和乐视影业还有和力辰光的几位老总合计合计,花点钱跟原曲版权所有方那补个翻唱授权?只要他们不要票房分成,价格应该就不算贵。按每次播放0.3-0.5分的价格算(《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2014》,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郁可唯《时间煮雨》(《小时代》电影原声)QQ音乐播放量:149951328,虾米音乐播放量:16650168
吴亦凡《时间煮雨》(《小时代3》电影原声)QQ音乐播放量:272647961,虾米音乐播放量:3628248
加在一起(其他的什么酷我酷狗网易云音乐咱都不算了),按每次0.3分算(咱取低数),等于人民币1328633.115(估计还能谈)。
一百多万能平这么大个事儿,多值啊,您那么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