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被潘金莲告上法庭 事件缘起经过如何
扬子晚报 2017-03-24 09:57
潘金莲把《我不是潘金莲》告上了法庭,称电影侵犯了其名誉权,加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里面女主角一直很轴地告状也是因名誉权,所以这起21日开庭的起诉案吸引了全国的关注。 扬子晚报记者 孔小平
事件缘起
潘氏宗亲会要给“先人”正名
《我不是潘金莲》是改编自刘震云同名小说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叫李雪莲的女人,因为被丈夫骂是潘金莲,一状告了十年,她要对所有人说:“我不是潘金莲。”而且电影开头还加了一句旁白:“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海报。
这个情节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去年8月下旬,潘家的一个全国微信群里,就有人表示冯小刚这部电影“好像有点侮辱先人的意思”。一番法律素材准备后,他们还在合肥开了一个“潘氏后裔为蒙冤先人正名座谈会”,50多个全国各省宗亲会的核心骨干出席了会议,共同发起正名行动。他们在发现无法找到潘金莲真正的后人后,就找到了很多现在名字也叫潘金莲的人,想让她们起诉,但不少人觉得不光彩而不肯。后来,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