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龙岩城镇职工医保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标准

闽西日报   2019-05-14 10:31

  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龙岩市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将进行调整。

  据介绍,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671元,结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全市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目前仍按现行费率征收,月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3210元,最高不超过16050元(5—6月保持不变)。从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龙岩市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6170元,最低不低于3234元。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不足的,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补缴基数为每月3234元。

  龙岩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为2772元(保持不变),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记者 梁熙 通讯员 蔡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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