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龙岩市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闽西新闻网   2018-04-24 10:17

  今年以来,龙岩市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打好“三大战役”,增资政策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持续推进、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等多因素共同促进龙岩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0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年同期的8.0%提高1.1个百分点,比全省、全国分别高0.2、0.3个百分点。

  从城乡看,一季度,龙岩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4元,增长8.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全国分别高0.5、0.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元,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比全省、全国分别高0.4、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45:1降至2.42:1。

  从收入来源看,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268元,增长8.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达52.6%,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1701元,增长11.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512元,增长9.4%;转移净收入750元,增长9.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记者 池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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