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连城一村民野外非法用火被行拘

闽西日报   2018-03-08 11:41

  2月27日,连城县公安局北团森林派出所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查处一起野外用火案。违法嫌疑人受到警方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20日,正是辖区禁火令期间。村民江某自认为无关紧要,不会出什么乱子,于当日中午12时许,独自到连城县北团镇孙台村一山场边上堆烧“路基草”,不慎引起失火烧山,被附近巡查的护林员及时发现并向北团森林派出所报案。违法人江某到案后,对其在野外非法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月27日,北团森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人江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通讯员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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