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开始接受申请了
2014-10-10 09:29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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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即日起可以申请了!昨日,记者从晋江市红十字会获悉,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申请救助。
据了解,“大病救助基金”是对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公益救助项目。2013年,全省大病救助办共核准8766份救助申请,发放救助金7715.3万元,225人获得的救助金额超3万元,最高获助金额达20万元。
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血友病七类疾病的患者,且属于省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这六类对象中的一种,均可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晋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曹荣山介绍,“大病救助基金”与新农合政策不冲突,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新农合结报补偿后申请“大病救助基金”,省红十字会将根据救助对象今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发放救助金。救助金发放标准为:2万~5万元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万~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30万元部分,按25%给予人道救助;3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记者 罗丽萍 通讯员 庄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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