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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晋江女子恋上51岁已婚男 为抚养费闹上法庭

2014-02-18 10:11 来源:晋江新闻网 0
24岁女子小林(化名)不惜和丈夫离婚与51岁男子相恋,并生下两个儿子,不料此男子已有家室拒绝支付抚养费,走投无路的她将阿强告上法院。

  为了和51岁的男朋友在一起,24岁女子小林(化名)不惜和丈夫离婚,没想到,该男朋友阿强(化名)竟也有家室,此时,小林已怀孕4个月。孩子生下后不久,阿强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林没有工作,独自抚养与前夫、阿强生下的两个儿子,走投无路的她将阿强告上法院。

  近日,晋江青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判定阿强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4岁女子 恋上51岁已婚男

  小林与丈夫结婚不久,两人生育了一名男孩。小林说,她和丈夫的感情并不好。2010年10月,小林经朋友介绍,认识了51岁的阿强,阿强告诉小林,他在石狮从事服装生意,妻子已经去世,自己想要找一个伴。

虽然两人相差27岁,但小林觉得,阿强潇洒英俊,丝毫看不出已年逾五旬。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感情日渐升温,一心以为找到了真爱,小林迅速与丈夫离了婚,并开始与阿强同居生活。

发现男子已婚 双方签订抚养协议

  2012年1月,小林发现,自己已经怀有4个月身孕,与此同时,男友阿强的行为举止却有些奇怪,“他肯定有什么事瞒着我。”小林说,她托朋友打探,发现阿强已有家室,家中妻子主内,几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

        为此,小林与阿强大闹了一场,阿强承诺,他会和小林共同抚养孩子,双方签下了一份协议:阿强每月必须支付3000元抚养费。小林这才决定,生下孩子。2012年6月,小林顺利生下一名男婴,取名小军(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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