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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晋江女子恋上51岁已婚男 为抚养费闹上法庭

2014-02-18 10:11 来源:晋江新闻网 0
24岁女子小林(化名)不惜和丈夫离婚与51岁男子相恋,并生下两个儿子,不料此男子已有家室拒绝支付抚养费,走投无路的她将阿强告上法院。

讨抚养费未果 女子告上法庭

  此后,小林接受了和阿强的现状。但几个月后,阿强渐渐无法兑现承诺,小林失去了经济依靠。“前夫的儿子也判给我,我还要拉扯刚出生的小军。”小林说,自己无暇工作,靠着前夫每月支付的一笔抚养费,她拆东墙补西墙,用以抚养小军。而经历这样的窘境,她已经没有脸面回娘家。

        2013年11月,小林与阿强多番争吵、恶言相向,都没能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说法,小林一纸诉状,将阿强告上法院。

男子被判 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

  法庭上,小林提供了小军的DNA检验结果,证明其与阿强系父子关系,此外,她还提供了一份由双方签字的抚养协议。上周开庭当日,阿强没有到场,法院最终裁定,虽然孩子是阿强的亲生儿子,但考虑到孩子的生长环境,决定孩子继续跟着小林生活。

        双方签订的协议,由于抚养费3000元高于本地区的抚养费水平,且损害阿强原配利益,被判为无效,判定阿强每月支付孩子12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在采访期间,记者数次拨打阿强的电话却未能接通。(记者 柯雅雅 林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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