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骑车摔倒擦伤 交警护送安全回家

晋江新闻网   2017-08-15 10:51

­  13日晚7时许,一名儿童在龙湖镇西浔村路段骑车摔倒擦伤,被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安全送回家。

­  13日19时许,晋江交警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龙湖镇西浔村路段发现一小孩摔倒在地。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七八岁大的男童,躺在地上,手脚有轻微擦伤。孩子称,他跟着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时发生侧滑,摔倒在地,由于当时他骑在最后面,前面的伙伴并不知道他摔倒,都骑车走了。伙伴们走了,他不认识回家的路,只好在路边哭。

­  民警立即将其抱上警车,并按照孩子所指的大概方向沿路走访群众,最终将孩子安全送回家中。孩子父母向民警表达了感谢之情。

­  晋江交警提醒: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其监护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朱艳 通讯员 肖金宝 蔡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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