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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大事记 回顾2014教务大事件

2015-02-27 15:20 来源:教育部 0

3月17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3月17日,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充实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坚持一手抓深化整改落实,一手抓教育系统第二批活动指导工作。11月18日,印发《关于教育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教育部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中央第25督导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截至12月底,教育部“两方案一计划”提出的127项整改任务,除12项长期任务和2项待中央出台有关文件的任务外,需要2014年底完成的113项任务,已完成109项,4项基本完成。部机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部党组坚持上下联动,成立了3个行业指导组,深入基层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学校的业务指导,推动教育系统第二批活动深入顺利开展。

3月26日 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要求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国家语委实施了“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重大公益性项目。12月17日,“中华经典资源库”一期项目成果发布。

  为准确表达中华思想文化术语核心内涵,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2014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 12月24日,“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首批81条术语发布。

3月30日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三大工作目标、五大统筹任务、十大改革举措。重点是要建设大中小学各学段有机衔接的课程教材体系、确立教育教学各环节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形成校内外多方参与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三项新的措施: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主要是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研制学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完善现行课程标准,增强对教学和考试评价的指导性;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主权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检查各学科教材的协调配合和衔接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了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和历史教材的综合审查工作。

 4月21日 监测评估报告三位一体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要求各地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纳入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作为考试制度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途径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计划,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6月11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7月28日,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同日,教育部发布30年来学生体质与健康变化情况“大数据”。

 5月13日  推动创业引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延东、马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领域,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抓紧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网络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合理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4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并全面启用,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发布和反馈机制,及高校招生、学籍和就业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截至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727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7.5%(连续12年超过70%),实现就业563万人,同比增加22万人;高校学生参与创业教育活动497.6万人次,实现创业及参与创业的学生39.6万人,比上年增加8.6万人,较好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的目标任务。

  11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5月13日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在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2014年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年生均中西部地区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此外,从2014年起,在提高基准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

  11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从2014年起调整完善中职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公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两年半调整为三年;民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6月3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规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七项保障机制,提出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机制。6月5日,教育部党组约谈部分司局负责人并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7月2日,约谈26所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并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

  教育部党组出台系列文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有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5月9日,印发《完善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6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7月29日,印发《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10月17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11月18日,印发《关于成立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和廉政办。12月16日,教育部党组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措施。

  2014年,教育部先后选派8个巡视组对8个单位开展了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高等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工作、基建后勤、校办企业和校辖附属医院管理等9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通报。

6月5日 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召开。

  大会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是历史上首次由一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召开的语言类国际大会。会议围绕“语言能力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这一主题,分别以“语言能力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语言能力与语言教育创新”、“语言能力与国际交流合作”3个专题同时展开充分热烈的研讨。大会形成的重要成果《苏州共识》,首次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提出了“语言能力建设”的概念。刘延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政府官员、学者和学术团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6月23日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6月23—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李克强在会前接见与会全体代表并讲话,强调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刘延东、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职教体系建设。《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部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等十二个方面的任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8月25日,教育部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意见,整体部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10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12月22日,教育颁发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4月30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填补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12月30日,公布了第二批涉及16个专业类的135个专业教学标准。12月4日,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6月30日 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整体、系统、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11月27日,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就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做出部署。

  5月4日、8月26日、11月25日,教育部分别与商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9月22日,教育部启动实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确定了试点高校99所、项目140项。至12月份,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已指导24个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28所高校、推动3家中央新闻单位与5所高校签署了共建新闻学院协议。一系列培养计划的相继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7月8日 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强调要坚持由省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教育事项一律下放省级政府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省级政府七个方面的教育统筹职责。《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同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重点扩大了高校在选拔学生、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选聘人才、开展科研活动、管理使用财产经费和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责权限和高校办学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

  此前,教育部于5月9日印发《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提出取消22项职责,下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直属单位13项职责,转移、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承担50项职责,精简规范23项评审项目,理顺基础教育管理等9个方面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教育督导等3个方面宏观管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同期,教育部召开职能转变部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方案落实工作。

  至12月1日,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市两校”综合改革方案已分别完成备案,进入实施阶段。这对各地各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继“一市两校”之后,广东、贵州等地和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也先后将综合改革方案报送备案。

7月18日 四部门联合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资助比例参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确定;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比例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7月22日 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应用。

  经过多年努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1月正式上线,全国联网运行。全国1.7亿学生信息入库,完成省内转学507万人、跨省转学62.6万人,完成跨省转学办理流程最快仅需8个小时。为进一步完善工作,7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特色需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并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8月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重点部署《通知》要求的五项工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促进了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8月24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7月25日 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为加快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意见》共四个方面38条,涵盖深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全面加强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南疆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兵团教育服务地方能力和深入推进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此外,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8月29日,教育部召开第五次推进新疆教育发展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新疆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政策措施、工作体制机制,对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推进新疆教育科学发展进行了部署。

  2014年,中央财政和19个援疆省市支持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121.2亿元。中央财政下达南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生活费补助金3.8亿元,受益学生24.2万人。启动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初步落实了南疆实行各民族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现南疆四地州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全免费。

  8月8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10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推动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西藏教育事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达58.6亿元。

  7月25日,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八个方面22条,涵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和资助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切实加强制度保障等工作。目前,400所内地高校按50:1生师比配备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已列入招聘计划。

8月2日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基本理念,将“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类管理职责细化为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供了指南。教育部还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并组织编写出版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解读》。

8月11日 七部门合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全国各类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习机会开放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由此促进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8月13日 三部门加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不断创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切实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意见》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11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开展国家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各地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9月3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事项。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这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项改革,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改革。

  《意见》印发后,教育部等部门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配套文件,启动国家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工作。上海市、浙江省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

  2014年,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机会继续增加。教育部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3年3万增加至5万人,启动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11.4%。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逐步完善。全国28个省份实施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涉及考生5.6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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