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独自买手机是否有效?未成年人民事行为如何规定
北京日报 2018-05-30 15:25
3 遭遇退货差价损失谁承担
如果商家遇到类似情况,遭遇退货而导致商品贬值,差价损失由谁承担?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小游将手机还给商家,商家对孩子购买大额商品未尽到注意和提示义务,应退款给周女士。手机成了“二手货”,周女士作为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对手机退货后造成的价值贬损承担赔偿责任。
对未成年人擅自消费的行为,家长(监护人)和商家都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对家长来说,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财物的管理,特别是目前手机支付越来越普遍,要避免未成年人有进行大额支付的机会和不当支付的行为;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消费观的教育和引导。对商家来说,对未成年人的擅自大额消费应持谨慎的注意义务,在能明显判断其为未成年时,可告知其应在父母的陪同下消费;在无法判断其是否为未成年人或者其使用欺诈手段让商家相信其为成年人时,应注意留存身份信息、录音录像等证据,以备合理维权。(王洁如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