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中国教育报   2018-05-03 11:49

­  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  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5月2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问:《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  答: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原则性要求?

­  答: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  二是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  三是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加强两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配齐配强乡村教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运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  问:《意见》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提出了哪些重点措施?

­  答:一是针对盲目撤并和撤留两难问题,提出了统筹布局规划的要求。《意见》强调,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  二是针对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落后问题,提出了改善办学条件的要求。《意见》强调,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合理确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快标准化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

­  三是针对两类学校师资保障不到位、师资队伍不太强问题,提出了强化师资建设的要求。《意见》强调,在教师编制岗位核定、职称评定等方面对两类学校实行倾斜政策。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革教师培训培养,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

­  四是针对两类学校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提出了强化经费保障的要求。《意见》强调,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切实落实两类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规定的公用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

­  五是针对两类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育人有待提升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办学水平的要求。《意见》强调,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两类学校独特优势,完善育人模式,提高育人水平。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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