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问:《意见》是如何加强两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
答:一是编制核定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小规模学校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
二是岗位设置向两类学校倾斜。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
三是职称评聘向两类学校倾斜。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四是师资配备向两类学校倾斜。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核定的编制,及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要求各省(区、市)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还要求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地方长期聘用编外教师问题。
五是提高两类学校教师待遇。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意见》明确,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并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
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和跟岗实习培养。适应小规模学校教师包班、复式教学需要,注重“一专多能”教师培养。“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加大对两类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帮助提升教育质量。鼓励师范生到两类学校开展教学实习。教育经费加大向教师队伍建设的倾斜力度,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