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
4.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探索慕课等新型课程形式。要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
5.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责任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鼓励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1.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高校要完善就业部门牵头,学工、招生、教学、创业、武装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建立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要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对不履责、不作为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政策和工作落实到位。
3.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解读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