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教育目前缺乏宣传远离公众 应培训立法促教育
科技日报 2017-07-18 11:01
培训立法促进急救教育
虽然民众对于救死扶伤的精神很钦佩,但由于急救知识较少,害怕承担后果等原因,导致很多人关键时刻未能伸出援手。陈韵岱表示,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情况对降低突发事件和灾难发生时的伤残率、提高生存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法条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虽然填补了空白,但施救时也要掌握技术。”业内人士建议,今后应在重点人群,比如警察、教师、保安、机场工作人员等公共服务行业中,展开一定比例的急救教育和培训。同时,在制度层面,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的普及,帮助完善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配套使用措施,让一般人敢去用。(记者 李 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