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三大专项计划助力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
教育部 2017-04-14 15:10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