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 以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
中国教育报 2017-03-13 17:55
是理想化的建议吗?
“教育公务员制度”如一石击水,有人表示担忧:当前中小学教师有1400万之多,如果转为公务员,会不会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
周洪宇认为,这一点不必担心,因为现有的教师队伍本来就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吃财政饭,不会给国家财政增加太多负担。在他看来,相比经济地位,教育公务员制度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还有人担心,教师成了公务员,会不会让教师这一职业趋于行政化?
对于这一点,周洪宇认为这就是他强调独立教育公务员的“独立”之意义。应该看到,教育公务员属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教育公务员的“公务性”与一般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前者是一种在精神领域具有创造性和个性化的活动,后者更多带有程序性和普遍性。
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公立中小学教师完全作为一般公务员对待,需要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方式,与一般公务员分开管理。周洪宇说,切忌将教师当成一般的公务员来管理,完全使用行政手段,对教师也搞行政本位,特别是要防止“官本位”。(本报记者 赵秀红 刘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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