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胡卫关于国家教育体系中心理健康岗位设置的相关建议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与之相关的教育体系在其培育中尤为重要和关键。依据2013年新修订的《精神卫生法》和2016年底22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建议如下:
1.各幼儿园,各中小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高校,各特殊教育机构,以及形成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不论公办民办,建议都能逐步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室,并按照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专业服务。目前,大多数学校的心理健康老师,皆由在职老师兼职,分身乏术,且其所接受的培训并不包括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内容,因此并不能进行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服务,他们最主要的职能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的预防。故在学校中要进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还需要有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专业人员的参与,因此建议招聘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按学生比例(目标可定位1:1000,各地区按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确定正式岗位编制。此外,对于包括残障学生在内的特殊教育机构,应适当提高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的编制比例。
2.对于正式岗位编制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的招聘工作,应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执业资质、专业背景和受训背景择优录取。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岗位编制确定,一方面可以满足学校内部的师生心理健康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可有效减少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心理健康专业工作人员的流失和浪费。
3.教育系统内应尽快集中儿童心理咨询师,青少年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等行业内专家,按照不同教育阶段和不同教育人群制定相应的《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此举对中国教育系统师生心理健康会起到实质性的指导作用和推动作用。
因不同年龄阶段所呈现出的高发心理问题是不一样的,如幼儿园入学常常要面对的是孩子的分离焦虑和适应问题;小学生初入学时面临幼小衔接成长和心理调适问题,包括如何进行初步时间管理和学习管理;毕业班孩子面临的是焦虑和压力的情绪管理问题;青春期孩子许多有社交焦虑障碍,亦高发强迫症。此外还有诸多心理问题的不同情境,如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孩子,残障家庭孩子,创伤后心理问题干预,突发事件后的危机干预,包括不同地域和不同宗教背景的文化差异……故与之相应采取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干预方法也是很不同的,基于不同受训背景和技术流派的校园心理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在《工作手册》的指导下,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对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职业成长亦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