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十大典型案事例

人民网   2016-12-28 16:05

  典型案事例之九

  “护航少年”工程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一、基本情况

  “护航少年”的提出源于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革命老区阜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河北省阜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优势,提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目标,着力推进校园法治教育,积极打造校园和谐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检察机关牵头联合全县11个部门,成立了“护航少年”工程领导小组,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检察长任副组长,其办公室设在检察机关,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护航少年”打造了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将全县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全部摸底统计、分类建档。根据摸底数据精准帮教,动态关注,形成“一对一”网格化帮教体系。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18个心理咨询室,聘请87名心理咨询师,选聘1120名联络员,覆盖全县110所中小学校。校园中出现的不良状况通过联络员及时反馈,由检察人员会同专业人士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矫治。针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少年,建立早期干预机制,防止其向违法犯罪转化。2015年共对21名受治安处罚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对57名在校有不良行为的少年进行心理矫正187次,顺利帮助这些孩子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2016年初检察机关通过联络员反馈及时了解到,某中学学生杨某(14岁)和张某(15岁)常在校园欺负外地同学,学校对此感到棘手。检察机关及时派帮教小组介入干预,对杨某和张某开展数次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二人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促使他们和同学间团结友爱。检察机关根据网格化管理信息反馈,制定主题、内容、形式各异的法治宣讲方案,对不同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护航少年”工程启动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果显著,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县110所学校连续三年没有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发生。

  二、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枢纽作用,推动整合相关力量,实施“护航少年”工程,实现了 “网格化全覆盖、精细化准帮教、动态化早管理”的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未成年人司法、学校、社会保护的衔接问题,为净化校园环境、创建平安校园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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