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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天猫超市3年10倍1000亿的运营逻辑

2016-08-09 23:57 来源:亿欧网 0

2.天猫超市尝试新商业模式。

代运营模式

  天猫超市前任总经理阿坚说:“最开始的商业模式是,前端有蓝火翼作为零售商,中间是淘宝平台方提供流量,后端是供应商。但当时没有把零售商和平台商的概念想清楚。”

  这是代运营模式,蓝火翼是代运营公司,专营天猫超市;淘宝是平台商,负责提供流量,并为蓝火翼背书;供应商供货给蓝火翼,双方为贸易关系。

  这和京东的自营模式,经营本质是差不多,都是B2C的贸易关系。只是阿里人为的把天猫超市整体外包给第三方来代运营,所以财务关系发生了变化:自营模式是京东开票给消费者,代运营模式是蓝火翼开票给消费者。

  蓝火翼和阿里的角色不同,双方看问题的视角也有所不同。作为平台商,阿里希望天猫超市能够创新走新路,而蓝火翼作为代运营商,希望从中获利,太长远的事情难以企及。这种代运营模式,本来就不可能长久。

  天猫超市在2011年双十一爆仓之后关闭,暴露出大量问题,暂时关店休整。再次上线以后天猫超市改变商业模式,坚持以纯粹平台式的方式经营,蓝火翼逐渐淡出。

学百货的联营模式

  2016年联商网大会暨全球零售创新峰会,天猫超市总经理阿坚着重描述了天猫超市的商业模式:“1、我们面向消费者提供了一站式B2C的体验,这方面跟京东、一号店,以及线下商超没有太大差别,因为我们提供了统一的仓配服务、统一的收银台、统一的发票。2、但对于商家来说,我们还是做平台式的模式,什么概念呢?就是说商家首先入驻天猫超市,比如宝洁入驻天猫超市,同时把宝洁的货放到我们仓库里面来,他参与我们的营销与促销,他负责这个商品的价格,同时他对库存负责。我不存在产销的动作,我们整个商业模式,还是以佣金的方式,比如宝洁在我这里卖了一笔,我收取他的佣金,剩下的部分结算给他,以这样的方式来做。”

  按照江畔的说法:“猫超现在是“平台式自营”,既不同于一般的自营又不同于代销。”

  传统实体超市是以代销和自营模式为主,而天猫超市在学习传统百货的联营模式:平台商与供应商联营,供应商有定价权(与实体超市相反),促销权,商品权(商品编辑与库存安排)。平台商负责开票,负责商品仓储配送,负责售后服务。

  在百货业态备受责难的联营模式,被天猫用在超市业态,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

供应商变为深度合作商

  传统超市,大多供应商只是负责供货,大卖场负责定价与促销;天猫超市,供应商不仅仅是供货,还有定价权和促销权。

  把定价权和促销权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变为深度合作商,具有零售职能。这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变革,天猫超市没有前后台毛利,只有平台销售扣点(2017财年天猫超市销售扣点已经出台);天猫超市的结算周期只有10天,实体大卖场的账期一般45~60天,实际90天账期也是存在的。账期的变化,可能会直接反映到商品零售价上,账期越短,价格越优惠。

  天猫超市经过几年的试运营,开始发力规划3年10倍1000亿,这可能说明一个事实:天猫超市在商业模式上的实践应该比较完善了,至少阿里认为方向是对了。

  这对超市领域是一个重大的事情。实体商超不可轻视之!因为供应商可能同时供应实体超市和天猫超市,一个给他人卖,一个自己在天猫超市卖,可能会出现左右手互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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