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有哪些?

闽南网   2020-10-13 17:09

  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有:

  ①搞好建筑物外立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干净、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涂写、乱拉挂。

  ②车辆修理点、饮食档(店)要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2天清洗一次。

  ③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④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⑤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⑥不准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⑦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面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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