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2018年寒假音乐考级北京考试时间地点及交通指南

中国音协网   2017-11-28 10:16

  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现场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注意: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填写考生的身份证号)。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收费标准:器乐及歌唱考试费标准:一级150;二级160元;三级170元;四级180元;五级195元;六级210元;七级225元;八级240元;九级255元;十级270元;音乐听力考试费标准:一级160元;二级180元;三级200元;四级220元;五级240元。其中包括:报名费每人次10元,证书费每人次20元(考试不合格者,此款退还)。证书和考试评语速递费每人次13元,需要办理者,现场另交此费用。

  5、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每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级成绩查询:

  考级结束一月后,登录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点击“中国音协考级北京考区报名及查询系统”后进入成绩查询页面,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后进行成绩查询。

  七、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小提琴:

  1、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手风琴:

  1、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从练习曲和复调中自选一首,从乐曲中自选两首,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 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 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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