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思明区委第八轮第二批巡察展开 巡察时间40天

厦门日报   2019-10-15 09:2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的规定和要求,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启动十一届思明区委第八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区人社局及所属单位,区老干局及所属单位、区关工委、区红十字会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薄洁 通讯员 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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