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争实现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厦门日报   2018-02-28 08:54

­  厦门市乡村振兴目标

­  2018年

­  全市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产值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  2020年

­  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  2035年

­  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  2050年

­  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化美丽乡村,创新乡村治理模式等提出具体意见与要求。《实施意见》明确的近期目标是力争实现2018年全市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产值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  立足产业兴旺,厦门市将打造现代都市农业产业体系。《实施意见》指出,厦门市将加快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重点在岛外靠山地区有规划地开发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自驾露营、户外运动、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精品,到2020年建成三星级以上乡村(渔村)旅游经营单位22个以上,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渔村)26个以上,农村(含城中村)家庭旅馆达到1000家以上。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个以上。大力发展高科技种苗业,巩固厦门蔬菜种子销售集散中心、虾苗产业全国领先地位,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8.5%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6.2%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80%以上。

­  把农村建成让农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美好家园。《实施意见》要求每年开展约30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完成约90个美丽乡村建设,培育1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今年6月底前,厦门市将先行完成一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继续实施岛外九条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今年计划开展100多公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流域两侧50米区域范围内建成休闲公园,到2020年全面完成整治工程。(厦门日报记者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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