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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区通报2起公车私用案例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09-18 07:5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9月18日讯 昨日来自厦门同安区纪委的消息称,同安区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蔡国富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7月21日,蔡国富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前往漳州市办理私事。此外,蔡国富还先后3次利用双休日非公务活动外出时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在外地加油,先后19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区纪委于2015年7月27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及为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

  祥平中心小学校长邵永红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6月29日,时任新民中心小学校长的邵永红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让司机驾驶单位公车载其到思明区办理个人私事。区纪委于2015年8月24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海都记者 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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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闽查处的案件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最多

  海都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2015年以来,截至8月31日,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下:查处问题数共计979件,处理人数1475人,其中厅级干部共8人,处级87人,科级及以下13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855人,其中厅级干部共8人,处级71人,科级及以下776人。

  类型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数最多,达到379件,处理人数4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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