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2015厦门最低工资标准福建最高 各区均达第一档标准

2015-07-18 09:46 来源:厦门网 0

闽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

  第一档

  1500元/月

  第二档

  1350元/月

  第三档

  1230元/月

  第四档

  1130元/月

  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标准从2015 年7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厦门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厦门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省最高,都是1500元/月;第二档次为1350元/月,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市泉州市的相关市区;第三个档次和第四个档次分别为1230元/月和1130元/月。

  与去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增加了180元,去年的4个档次分别为每月1320元、1170元、1050元、950元。

  与此同时,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16元/小时,其余三个档次分别为:14.3元/小时、13.0元/小时、12.0元/小时。全省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提高了1.9元/小时到2元/小时。

  省政府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再适时调整。(记者 张珺)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厦门一土方车忘收车斗被卡桥下 司机被困受伤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