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点琐事 好友酒后大打出手
2015-07-08 08:54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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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好朋友,可是因为一点琐事,就争吵起来,甚至还动起手,真是不值得。
前日,这样的事就分别发生在集美和翔安,一起是因为喝酒吃夜宵的小事,一起则是因为摊位上的几条鱼,双方都大打出手。
好友酒后大打出手
7月7日凌晨,翔安琼头边防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警情:辖区有两个男子打架,有人受了伤。
其中,男子陈某受伤倒地,另一名同村男子则酒醉倒地不起,双方都被赶到的民警控制住,现场还有另外两名男子,在场的4个人都喝了酒。
事发起因令人啼笑皆非,这四个同村男子关系本来不错,7月6日晚上,4人小聚吃夜宵,其间还喝了酒。推杯换盏之间,4人都有了点醉意,眼看着夜深了,4人准备散场,各自回家。
没料到的是,因为些许小事,陈某与另一人之间爆发了争吵,甚至互相大骂,最终,两人竟然大打出手,陈某头部受伤倒地,另一人也因为喝太多倒地不起。
另外两个男子也因为酒上了头,等打完架了才意识到要报警。
几条鱼引发了争斗
7月6日上午,男子张某和饶某也上演了好友反目的一幕。
张某,52岁,饶某,51岁,两人长期在集美东安村路口摆摊,相识已久,关系还不错。其中,张某卖鱼,饶某卖菜。上午11点多,张某要回家拿点东西,便让旁边的饶某帮忙看摊位,饶某欣然答应。过了十来分钟,张某回来了,向饶某道了谢,却发现鱼盆里的鱼少了一些!
饶某便问道:“我的鱼怎么少了啊?”饶某回答:“没有啊,也没人来买啊!”张某没再说什么,可看着鱼盆,他越想越不对,就来了句,“你是不是偷了我的鱼?”
两人就此爆发争吵,互不相让,最后竟然动起手来,张某的拳头,还打到饶某的右胸上。
边上的市民赶紧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并无证据证明饶某偷了鱼。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认识到打架的错误,互相向对方表示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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