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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年底前拟再投770辆新能源汽车进入公共交通领域

2015-06-05 09:5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5日讯 昨日,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世照,在市长专线上透露了今年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投放的相关规划。

  据介绍,今年年底前,厦门将在原有的基础上,预计再投入770辆左右的新能源汽车进入公共交通领域,包括约170辆新能源公交车和600辆新能源出租车。同时,配套的充电设备也将加快配置,据悉,接下来厦门将择址4处建设400个快充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4年~2015年厦门市需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480辆。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5月,厦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37辆,还试点开通了纯电动公交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专线。

  关于接下来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投放计划,张世照称,近期还将投入40台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今年年底前预计再投放约170辆。“另外,新能源出租车目前也已完成60辆的投放,年底前将再投入600辆左右。

  公务用车的推广力度也在加大。据悉,厦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以及国有企业、机场通勤及特种车辆等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的占比不低于30%。目前,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率先投放6台。

  另外,张世照介绍,接下来厦门公交集团将选择4个地点作为出租车集中充电场站,每个地点设置100个,总共400个快充充电桩。目前已初步选定上古文化停车场、湿地公园停车场、观音山停车场、海湾公园停车场。

  此外,厦门11个公交场站也将建设公交充电站,同时也作为白天出租车补电使用。

  □相关答疑

  问:建私人充电桩是否有补助?公用充电桩呢?

  答:建立私人充电桩无补贴;针对公用充电桩,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厦门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问:购买新能源汽车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2014年至2015年,对在厦门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厦门市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予以补助,但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80%。

  在税收方面,厦门市明确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

  此外,新能源汽车用电的价格标准,也将有很大程度的优惠。(海都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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