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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套牌车主无须举证 福建警方启动内部执法纠错

2015-06-03 10:36 来源:厦门日报 0

  本月起,车辆在被套牌事实清楚情况下,被电子监控探头拍下交通违法,车主无需举证,警方启动内部执法纠错程序。近日,福建警方向全省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下发文件透露上述消息。昨日,记者从厦门警方了解到,从5年前开始,厦门警方就开始此项措施。

  此次福建警方文件明确:“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信息存在明显错误(含被套牌期间产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当事人提出修正复核申请的(含电话、信函、邮 件、网上申请的),无需当事人提供材料,当即启动内部执法纠错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受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纠错工作。”

  “我们5年前就已开始在做这项工作,此次省公安厅下文件,主要是针对省内还没有启动此项工作的公安机关。”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民警介绍,从2010年左右,厦门交警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通过“交通技术执法系统”用短信形式,第一时间将交通违法行为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在48小时内提出异议。

  “48小时内提出异议,就包括套牌车。”民警介绍,车主接到短信怀疑被套牌,可拨打短信中违法信息采集的执法单位电话提出异议,警方会调取采集的监控图像进行调查比对,一旦确认被套牌,无需车主举证,就可内部纠错、撤销违法信息。“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车型、外形一模一样的套牌车,仅仅依靠监控截图无法辨认,警方也要当事车主配合举证。”民警告诉记者。

  不过,警方也遇到一些尴尬:有车主认为无需举证,交通违法纠错完成后就没事了,嫌麻烦不愿意配合警方对套牌一事进行立案。“只有立案,警方才能进入调查程序。”警方建议车主,一旦发现被套牌,一定要配合警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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