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到居委会办理低保将工作人员刺伤
2015-05-27 08:1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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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5月27日讯 今年48岁的刘女士是厦门某社区居委会事务副主任,2013年10月14日下午,她经历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噩梦。吸毒人员林某到柜台办理低保,刘女士按程序流程办理,却引起林某不满,他拿了一把水果刀,将刘女士刺伤。
日前,厦门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2140.91元,判决于昨日生效。
2013年10月14日下午,刘女士像往常一样在社区居委会上班,当天下午,社区的一位吸毒人员60岁的林某前来办理低保。刘女士回忆,当天下午,林某还喝了酒,刘女士按照工作流程要求林某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但林某不理解。
之后林某拿了一把水果刀,将刘女士右手虎口处割伤,造成刘女士轻微伤。刘女士随后被送往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住院7天,花费医疗费9930.91元,现仍每个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一次针灸等康复治疗,林某也因本案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不久前,刘女士将林某告上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日前,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杨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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