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门槛降低 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
2015-03-31 08:5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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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31日讯 日前,厦门市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厦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门槛降低,只需征得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获得审批通过。
新规已于3月27日正式施行。
意见明确了允许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适用范围,只要是厦门本市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均可申请。此外,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及别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
实际上,在厦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此前厦门已经出台相关规定。此前的规定,要求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才可获得审批通过。而新的指导意见则把门槛降低,规定只要“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保障了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
新出台的意见还明确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批技术规定,规定加装电梯应当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防盗安全等要求,让规划审批以及加装施工有“规”可依,防止对城市规划、既有住宅功能以及周边公共空间等造成破坏。
意见指出,拟加装电梯的住宅楼,其周边建筑物的日照时间,在受到住宅楼加装电梯影响后,仍应满足厦门市现行的日照标准;如果周边建筑物已有日照时间原先便低于标准,加装电梯后也不能使之恶化。否则该住宅楼不得申请加装电梯。
此外,加装电梯住宅楼和相应周边的建筑间距应满足最小12米的要求;若确实无法满足的,则需征得相邻建筑业主的同意;加装电梯层数、层高应同原住宅楼自然层,且加装电梯的出入通道需利用原有楼梯平台或公共走道等公共交通空间。(海都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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