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交车上摔骨折 家属发微博寻找目击者
2015-01-08 08:2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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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说,“事情过去12天了,公交公司才告知监控机器故障。无法判定主要责任是谁,我们只好上网发帖寻找现场目击者,为事故做证明。”
目前,黄老伯还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和治疗。
同安公交:是否负全责要等调查
对黄老伯摔伤一事,厦门公交集团同安公交公司安全科科长季江辉称,接到投诉后,他们找到事发公交车,在调取车内监控录像时,发现机器故障,看不到影像。而根据驾驶员陈述,当时确实有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但当时车子是在静止状态。老人家要下车时,驾驶员还上前去扶,当时老人家还说了声“谢谢”。
季江辉说,他们认为,即使老人家确实是在公交车上摔倒的,但下车时都还安好,并没有出现严重伤情,而从老人摔倒到晚上打热线投诉,中间过去好几个小时,这期间,老人家是否有二次摔伤,尚不能确定。因此公交公司是否要负全责,要等执法机关调查。他们去医院探望病人,曾试图和家属协商,并拟出方案,让保险公司介入,三方协商,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但病人家属没有同意。
律师:双方可协商解决
当时接警的中华派出所警官陈勇毅介绍,这属于民事行为,不符合立案侦查的条件,双方可协商调节解决,当事人也可到法院申请上诉,进一步判定双方的责任。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也表示,既然公交车上安装监控,伤者方有足够的理由提出要调取监控录像,如果对方不拿出录像或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该监控确实损坏,则对公交公司不利。而公交公司对“老人有二次摔伤”的怀疑,是合理的。即使伤者方找到目击证人,也只能作为初步证据,因为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老人的病情和这次摔伤是直接因果关系。他建议,在事故原因尚无法鉴定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海都记者 郑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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