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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申请新政下月公布 有商品房也能申请租房

2014-12-25 11:45 来源:海西晨报 0

  破坏房屋结构将被罚款5万

  记者了解到,不时有市民入住保障房后,会擅自装修房屋、破坏房屋结构。虽然旧《条例》中对这类行为有规定可收回房屋,但因为城管执法部门不具有收回房屋的处罚权,所以在实际中往往难以有效执行。

  针对此乱象,新《条例》规定,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或者配套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损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处5万元罚款。如果依然不改正,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两类人员可优先分配

  据悉,原《条例》把保障性住房区分为租赁和购买两种。而新《条例》则强调“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同时,引人关注的是,《条例》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社会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说,修改后的《条例》做到了“应保尽保”,优先赋予低保对象和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权,保障其“居者有其屋”。具体分配细则,将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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