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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6岁女孩患白血病"炒作高手"上门求合作

2014-12-14 11:04 来源:海峡导报 0

 【对话】

  “炒作推手”:“捐款可能高达百万”

  近日,导报记者以熊小红家属的身份与该炒作人取得联系。炒作人的电话接通后,他自称姓石。石某说,他的作用就是“炒作”。比如发在网上的帖子,可能只有100人可以看到,但经过他的手后,就会有100万人知道。石某说,他进行捐赠炒作是靠自己一个人在运作,而且,合作双方不需签任何协议。

  导报记者:你主要以什么方式获得捐赠款?

  石某:我跟你举例子,比如说前段时间外地有个男子,他女儿得了白血病。他遇到了一个策划人,策划人帮他想了一个点子,教他在街头男扮女装卖卫生巾,策划人通过媒体的渠道将这个事情报道出去。报道后,结果就是5天内获得150多万元。

  导报记者:这个例子只是策划的一种方式吗?

  石某:我们的方法很多,而且全部不重样。具体的策划方案,因为还没有合作,我暂时不会告诉你。

  导报记者:你个人有成功的案例吗?

  石某: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你知道太多对你不好,有是肯定有的,我有一定的网络媒体资源。

  导报记者:如果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很没底。

  石某:这个事情对你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得病的人全国那么多,不会只有你一个,我还可以找另外的人。我帮你策划,筹到钱我才有权跟你分。对你来讲没有任何损失。

  导报记者:大概多久能筹到多少钱你有估算过吗?

  石某:大概是几天或者一个星期,也有可能是半个月。至于筹多少钱我无法告诉你,有可能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一百多万都有。几天之内,三十万元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导报记者:那这个捐赠款怎么分?

  石某:没有筹到60万之前,我们都对半开。超过60万,我们另外协商。一般都会让你们拿多一点,因为你们需要钱治病嘛!

  记者手记

  打击炒作,呵护爱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别钻法律的空子,别干缺德的事情,别把他人的善心当敛财目标。“炒作高手”利用病人作为事件炒作起点,以消费社会大众爱心,募捐善款达到牟利目的,这样的“聪明”,社会大众不买账。

  归根结底,要遏制网络炒作,需要网络媒体恪守底线,不盲目跟风;需要网民们保持克制,保持理性。

  爱心需要呵护,善心需要鼓励。所以,必须严厉打击这种利用同情心敛财的行为。当然,也别让个别人的恶行伤害了爱心与善心,任何时候,都仍需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只是要小心辨别真假。

 律师说法

  无效约定,不受保护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捐款须用于指定用途,如果没用于指定用途,捐赠人可要求受赠人返还。

  受赠人与网络炒作者分成的约定也应该认定为无效约定,因为这样的约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认定为无效的约定。另外,炒作者没违背了基本的道德良知,应予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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