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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最令人讨厌交通陋习出炉 滥用远光灯居首

2014-12-02 08:32 来源:厦门日报 0

  5、行驶中乱扔垃圾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行车时向车外扔垃圾犹如扔定时炸弹,尤其在正常跟车距离下,后车被砸中的几率很高,即使没有砸中,后车看见不明物体飞来,驾驶人也会下意识地躲避,可能猛踩刹车或打方向盘,极易发生事故。

  据相关实验分析,如果扔硬物,容易损坏车漆、打坏车灯;如果是纸巾、报纸,容易贴在前挡风玻璃上,影响光线和视线;如果是玻璃制品,摔碎后容易扎破后车轮胎;如果扔烟头,不仅容易点燃周边的易燃物,更可能受气流影响砸在同一侧后窗上。倘若此时后车窗打开,烟头就会被卷入车内,后果不堪设想。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散物品,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记2分。

  6、随意鸣喇叭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早在多年前,厦门就明令禁止机动车在岛内鸣喇叭,但喇叭声仍不绝于耳。尤其在车流量大的主干道上,沿街居民对此深恶痛绝。还有不少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人或行人,会被身后行驶的机动车喇叭声吓到,甚至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

  其实,喇叭并不是想鸣就能鸣。根据规定,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在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等紧急避险情节时,应减速慢行,并可鸣笛示意。而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使用喇叭时,也应符合要求——连续按鸣不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

  [处罚标准]

  1、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7、慢车占用快车道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高速公路、主干道上的快车道主要供快速行驶的车辆通行。然而开慢车霸占快车道的行为不在少数,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后面的车辆积压,影响整条道路的通行效率,甚至不少后车驾驶人不堪等待,绕开前车从右侧超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根据日常经验可见,慢车霸占快车道主要由驾驶人在行驶中打手机、新手随意开上快车道及部分驾驶人对道路不熟等原因造成。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3分。

  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这本应是每个驾驶人都要遵守的常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总有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出现。据观察,占用应急车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节假日或发生事故堵车时,驾驶人图一时方便,占用应急车道通行;二是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

  根据法律规定,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专业施救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应急车道内通行。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不能及时移至主路外不妨碍交通地点的,准许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但车后应按规定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记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9、违法超车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在一条车道上正常行驶,如果前面车辆行驶速度较慢,刚好相邻车道又有空闲,就变到相邻车道上,超越前车;若感觉这条车道又慢了,就再变一条……交警部门表示,短短几百米的路程,如此蛇行般的来回变道超车,看似加快了速度,其实并不能提高通行效率。而且很多驾驶人变道加塞时没有打转向灯的习惯,更容易因为抢时间,发生剐蹭、追尾等事故。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罚款300元。

  10、占用右转道等红灯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在没有设置右转红绿灯的路口,右转车辆经过路口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不受信号灯的管制适时通行。这样设计本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然而一些直行车辆却占用右转车道等候红绿灯,企图率先通过路口,给后方本应顺利右转的车辆造成拥堵。这样做除了驾驶人为一己私利,还有不少是由于对路况不熟。其实在每个路口前,交管部门都设立了醒目的车道行驶标志,驾驶人应注意观察,提前变更到正确的车道,避免占道行驶。

  [处罚标准]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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