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后快递忙翻厦门 未来一周或将迎投诉高峰
【相关】
省工商局通报:
“先涨价再降价” 多家电商涉虚假宣传
工商部门在对“双11”各大电商平台促销活动的监测中发现,网购平台促销活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先涨价后降价”、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日前,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就对天猫等电商平台在“双十一”促销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促销“先涨后降”
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的监测发现,天猫商城部分电商为冲击“双十一”单日销售量,将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取消促销价。比如,天猫商城“古特威旗舰店”售出的一款“海宁男式真皮羽绒皮衣”,标称原价为5200元,“双十一”狂欢价是1111元。但工商人员查询成交记录发现,10月10日之前的价格仅为1299元,10月11日至10月31日的价格为1680元。
监测还发现,天猫商城等网络销售平台部分电商涉嫌以“全年最低价”、“仅限一天”等进行虚假宣传。天猫商城“thunderobot旗舰店”出售的一款“雷神THUNDEROBOT911-E1游戏本笔记本电脑”,购物页面上在11月6日标注原价8999元,当前促销价格6499元,旁边还标注“省2500元,提前享‘双十一’”。但经查询成交记录,11月1日至11月3日及10月12日至10月20日两个时间段该商品的价格仅为5999元。
“秋冬新款”实为旧货
有部分商家以“新款促销”为名清库存、甩尾货。监测显示,某电商平台“欧丝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一款“欧丝璐2014秋冬新款100%纯羊绒韩版麻花修身羊绒毛衣”,商品介绍中上架时间是“2013-11-22 09:48:34”,上市时间是“2013年冬季”,今年“双十一”期间,商家却将此2013款的羊绒衫打上“2014秋冬新款”的标题进行虚假宣传。
此外,工商部门的监测还发现,天猫等网购平台上均有商家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全国最低”、“高档国家级”、“世界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
【同步】
未来一周或迎
“双十一”网购投诉高峰
据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今年11月11日零时至昨日下午17时,全市12315受理网购消费投诉2宗,但相关消费咨询有10余宗,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这主要与新《消法》的实施有关。”工商人员表示,今年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既可以选择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网购投诉和咨询的本地受理量。
工商人员分析说,目前部分商品仍在运输途中,很多消费者还未收到网购的商品。预计下周开始会出现投诉高峰。
【案例】
赠送品得先付款?
买家怀疑有猫腻
裴女士11日通过淘宝网,向厦门一电商购买了两件充气椅和一副手套,总共花费1005.1元。她说,当时商家的网页广告宣称“单笔消费满999元可送价值499元背包一个”。可付款后,她发现系统自动生成两个订单,订单金额分为为939.37元和65.73元,直接导致自己无法参加该活动。她觉得商家促销活动有猫腻,立即与对方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参与该活动需先拍下背包,并支付一定费用,待收到货后再申请退款”。裴女士表示,商家在活动规则中并未告知需先支付背包费用,存在欺诈,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对方按背包售价双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提醒】
尽量先验货再签收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在网购时要仔细查阅商品描述和图片并对商品信息进行详细了解,有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咨询客服,并保存好聊天记录;最好使用安全第三方支付软件,贵重物品要进行保价;最后,尽量先验货再签收,如商品损坏可拒绝签收。此外,新消保法中明确,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款权利。(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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