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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恢复监控抓拍记分制 这些行为被拍要扣分

2014-11-15 13:29 来源:东南网 0

  电子监控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从12月1日起,在全省恢复记分机制,包括漳州在内的城市,都将实施。

  12月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属于规定记分且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即能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的违法行为,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而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则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据了解,此前福建省对除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之外的“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而近几年,公安机关加大投入,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这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监控拍到的违法行为,时间在2014年12月1日前的,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只处罚,不扣分,请广大驾驶人不必着急。

  另外,公安机关还将严查“买分卖分”,即对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潘璐昕)

未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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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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