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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次公布食品企业安全“红、黑榜” 五种情况将“拉黑”

2014-11-10 09:44 来源:厦门日报 0

关键词2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我市率先全国出台主动发布制度

已初步建立数据库,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我市目前已初步建立“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站定期发布我市包括食品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及不良信息等质量信用信息,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目前我们正在补充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预包装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全国统一数据库,已新增录入企业质量信用信息2348条、总计录入信用信息9197条。”质监人员表示,随着数据库和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今后社会公众将可随时通过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厦门食品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以及失信行为。

  今年8月,市质监局还在全国率先出台“厦门市《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在我市启动企业质量信息主动发布活动。这项活动也得到我市众多企业的欢迎和支持。目前,全市已有100多家企业主动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据悉,下一步,我市还将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由质监、检验检疫、农业、药监等监管部门依据日常监管记录和共享平台质量信用记录,对本监管领域企业质量信用进行分级分类。

关键词3  首席质量官

对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可“一票否决”

已有76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从去年起,我市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百余名企业质管人员通过考核获得“首席质量官任职证书”,正式持证上岗。首席质量官制度在食品行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银祥食品有限公司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都已设置了首席质量官,建立起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

  首席质量官受企业的委托或授权,将全面负责本企业质量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可追溯记录制度,落实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并行使食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而企业首席质量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据质监部门介绍,若质量官不履职尽责,造成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的,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席质量官每年都要接受定期的培训考核,才能继续任职。我市目前已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有76家企业。

  此外,我市还建立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添加剂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656家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近1100名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均已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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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种情况将“拉黑”

  ①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同类质量不合格的或连续两次出现同类质量严重不合格的;

  ②近三年内,因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或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③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撤)销资质证书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书、无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

  ⑤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纳入并经批准确定的。

  对被纳入“黑名单”有异议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可在公布告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异议。而社会公众如果发现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者仍存在涉嫌违法的行为,也可拨打1236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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