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婚姻没结束各自再生孩子 丈夫妻子互告对方重婚

2012-02-15 08:18 来源:厦门商报 0


王乃玲 图

  据厦门商报报道 情人节,是属于情人温馨的节日。不过,如今,婚外情人也导致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昨日,记者也从厦门市多家基层法院了解到,最近两三年,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激增,而且不少离婚案归咎于“婚外情”。由于部分案件,“婚外情”只是一方当事人的说法,另一方并不认可,法院也无法查证,因此,多个法院表示未对这个婚外情比例作专门统计。不过,多位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均表示,婚外情引发的离婚案占不小的比例。

  据介绍,为在离婚诉讼中得到对方赔偿,分得更多财产,不少人还暗中跟踪拍摄,好拿到对方外遇的证据。

  “最近两三年,80后离婚率越来越高”,据集美区法院的法官介绍,80后起诉离婚的原因大都是很琐碎的事。在法官看来,有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理由,比如情人节不给买花、没有记住结婚纪念日、对方连续一个多星期不给自己打电话等等。当然,这些都不足以成为离婚诉讼事由。

  “调解!再调解!”厦门基层法院的多个民庭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社会都应当高度关注离婚问题,全力遏制离婚案件激增的情况,只要有一点希望,他们都就不会轻易判决准予离婚。

  事实上,婚外情不仅引发民事方面的离婚案件,也引发刑事方面的自诉重婚案件。湖里区法院的法官也介绍,2007年以来,他们共审理了6起重婚案件。

  今日,本报也摘登几个因为婚外情带来的案件。他们或是因为外遇导致离婚而少分财产,或是因为外遇得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或是因为外遇重婚构成刑事犯罪。希望这些案例,能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婚姻还没有结束 夫妻各自生孩子

  李先生与张女士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年有了爱情结晶。2007年9月份,女方向安溪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法院综合考虑具体案情没有准许他们离婚。2008年5月,男方也向安溪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一次,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但是,女方不服,向泉州市中级法院上诉。

  就在一审已判离婚,二审尚在审理中,男方跟已怀孕在身的第三人在厦门办理了结婚登记,不久,生下一女。当时,女方提起自诉,指控男方涉嫌重婚罪。由于双方婚姻还在存续期间,双方仍是合法夫妻,思明区法院最终判男方构成重婚罪。 

  就在开庭中,男方看女方肚子有怀孕迹象,于是,也暗中跟踪拍摄,直至女方也生下一个小孩。事后,男方也向湖里区法院提起自诉,指控女方涉嫌重婚罪。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将增百亿规模公益性国企 整合水务、燃气等7企业
下一条:英语太好被当华裔美国人 双十女生震惊“联合国”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