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州商会产权争夺 五本房产证诱发官司爆发内部矛盾
影响:产权争夺涉及会长选举
据厦门市泉州商会一名监事会成员说,这场官司虽然表面上是争夺五本产权证,但背后却与商会会长换届选举有关。
据悉,依据厦门泉州商会《章程》的规定,本届理事会任期至2013年9月已满。按期换届,原计划于2014年初,商会就着手换届筹备工作。
但是,去年年底,理事会和监事会产权证之争愈演愈烈。而且,针对换届选举的人选问题,双方也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
据监事会成员说,今年年初,苏会长成立了17人的“换届筹备小组”。但这个“换届筹备小组”没有被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承认,主管单位明确宣布该筹备小组“不合法”。
常务副监事长丁先生说,苏会长或想掌控换届,但他在任期内,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重大决策不够民主。因此,一些监事会成员和商会会员有不同看法。
商会的法律维权部潘部长说,这次商会起诉,他这个商会法律维权部部长竟然毫不知情,他也没想到会长会直接安排起诉。
潘部长也支持监事会。他表示,按照现在的局面,在官司没有落定之前,商会不太可能正常举行换届选举。因此,按照《章程》,现在应该由监事长行使商会换届领导工作。
一次换届四个部门关注
厦门泉州商会的换届,因内部矛盾突出,有关会员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已经引起多个政府部门的关注,并连续发出多份文件。
“商会成立以来一直都有矛盾,而这次换届成了矛盾的总爆发。”丁常务副理事长说,别的商会换届从未如此引起政府重视,为了商会的换届选举,出了这么多个文件,可以说是没有先例。
为加强对厦门市泉州商会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去年7月份,厦门、泉州两地四部门在泉州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印发的313号文件。文件指出,鉴于泉州商会与厦门市侨乡经济促进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特殊性,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应具有广泛代表性,成员名单需报厦门市经发局、民政局审查同意。
2014年,厦门市民政局厦民函[2014]1号文件指出,商会、促进会在接到“两地四部门”联席会议纪要后,不按照纪要要求和精神积极抓紧开展换届筹备工作,反而指责相关部门干预“两会”换届选举。文件重申了两会所暴露出来的诸如财务混乱、资产不清、内部矛盾突出等种种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内部团结,损害了泉商的声誉和形象。
之后,厦门市民政局又下发厦民函[2014]85号文件,要求泉州商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好之前“两份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还指出“两会”几年来一直实行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作行为是违规的,未按照方案要求擅自成立的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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