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轻信广告短信被骗走8万元 索赔被判败诉
2014-10-03 11:27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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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被判败诉 终获30%补偿
李先生后来发现银行卡被开通了快捷支付业务,对此他认为钱被转走,银行负有责任,于是起诉索赔,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被告的银行答辩说,银行为客户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是有依据的。这些依据,包括支付宝平台传送至银行的户名、卡号、手机号码和手机动态密码。银行还说,客户在支付过程中发生纠纷,应与支付宝公司协商解决,不该向银行索赔。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没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主动将信息泄露给了不明身份的人,而且在申办银行卡时没有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存在过错;银行在核对了支付宝交易平台发送来的正确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发送至手机的验证码后,依据客户的付款指示转出资金,并无过错。
所以,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李先生银行卡内资金的损失不应由银行承担。
一审判决后,经法院协调,支付宝公司补偿了原告资金损失的30%。
法官提醒
管好个人信息 资金才会安全
法官提醒说,一方面,储户不要轻信不明来源的小广告和不明身份人员的推销,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在申办银行卡时务必要如实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预留本人的手机号码,才能确保资金安全。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不能放松对储户资金安全的保障,仍有许多储户对网上交易风险及预留手机号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受骗的高危人群。金融机构有必要充分告知并防范可能的风险,比如设定转账限额、办理业务时给予充分的风险提示等,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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