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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贸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实行“审批清单”管理模式

2014-09-03 07:31 来源:厦门日报 1
《厦门市自贸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印发到各相关单位

  【延伸】

  厦门海关复制推广

  上海自贸区14项新制度

  第一批6项制度今起实施

  昨日上午,厦门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关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14项监管创新制度进展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厦门海关将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其中第一批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6项制度将于9月3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等6项制度已完成对外公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9月3日起将对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将复制推广到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

  记者还了解到,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部整合是厦门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主体功能的整合,研究和推动编码信息整合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这一工作将重点分为整合海沧港区和东渡港区的海关编码,划归一个口岸海关管理;整合海沧保税港区、象屿保税区的保税加工仓储业务,划归一个海关管理;整合同安陆运转关监管中心功能,整合到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

  厦门市加快发展离岸金融

  在改革的亮点领域——金融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实施两岸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争取年底前在特殊监管区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尝试拓展台湾银行人民币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两岸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

  离岸金融业务,顾名思义,就是为非本地居民企业提供金融业务。国际上,很多地方通过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而吸引了众多企业投资,比如香港。

  当前,上海、深圳等地已开始探索离岸金融。近年来,随着招行离岸金融中心、浦发银行离岸金融中心等在厦门陆续成立,我市金融机构在离岸金融业务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

  在此基础上,我市提出打造厦门特色的离岸金融业务,通过以“人民币非居民账户+授信业务+境外结售汇”组合方式开展业务,并争取今年年底前尝试开展厦门特色离岸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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