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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海域木船乱象管不住 管理缺失部门各自为政

2014-07-28 10:24 来源:海峡导报 0

  它们合法吗?有些非法载客有些超载违章

  海面上,这些小木船,长得都很像。船只像,船东也很像,清一色的黝黑皮肤。不过,细细看去,却会发现,揽客木船有两种,有着本质区别——一种是渡船,一种是渔船。

  导报记者连日暗访发现,大多数揽客木船上都钉着蓝色“安全告示牌”,上面注明“闽厦门渡”,以及编号。有关人士说,这种木船专业名称叫“木质渡船”,很早就存在了,用于连接乡镇渡口的客货两用船。

  在目前巡查中,这类木船基本都有相应的《船舶适航证书》等证照,活动范围规定在厦门港内海域。水运部门也证实,这种船舶均有合法营运证,属于有资质的。

  不过,有关人士说,这些小木船主要用途是载货,载一些乘客也必须严格控制在限载人数内。这些木船有两类“载客定额”,分别是20人和25人,如果超载那就是违章了。另一种木船——小渔船,就是非法载客运营,它们不允许载客。

  到底该谁管?一纸文件规定各方责任

  一艘小木船,到底谁管?一纸文件规定得很明确。昨天,导报记者找到这份被业内人士多次提及的闽政文[2002]317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往返鹭江的木船,便属于乡镇船舶。

  这份《意见》里,专门落实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其中,街道办事处负责木船的统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禁止非客渡船违法载客和客渡船违章超载,要组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负责木船的登记、发证和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要处理。

  厦门港口管理局水运处负责对这些小木船的经营进行审核报批,对全市水运市场稽查监督,对违章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和执法程序予以处罚。

  为啥管不住?各自为政且管理缺失

  表面上看,似乎相当明确,水运、海事、辖区,对小木船都有监管责任。“但是,对于小木船以及接收木船的渡口的监管,却常常被忽视,管理有所缺失。”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在码头渡口暗访的这几天,导报记者也发现,高峰时期,人来人往、人来货往的混乱渡口,却几乎见不到管理人员的身影。“还有一个问题便是,即便有管理,也是各自为政,没有相互配合共同把关。”上述人士说,这导致的问题便是“看似都有管,其实啥都没管着”。

  比如超载。目前,小木船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超载。有部门说,在我们监管范围内的时候,就已经超载了。还有部门说,超载的船已经开出了,到对岸了,总不能让乘客不上岸吧。“说自己管不了的,多是在推诿。”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只要真正各司其职、共同把关,在源头把控住,并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治理一个超载并不是难事。”“这正应了一句话,一个和尚有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有专家调侃。

  记者观察

  曾经发挥很大作用 如今只减不增,引导退市

  说到小木船,很多部门都会提到“历史遗留问题”。

  水运部门有关人士说,厦门是一个多岛屿的滨海城市,长久以来,小木船就作为岛间运输的工具,方便市民出行、生活。曾经,木船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例如水文监测、逝者运输、航道疏通、临时救援、为海上大货船运送补充生活用品(大船无法靠近),还有鼓浪屿民生物资的运送等。

  随着时代发展变迁,进出岛大桥也使得陆地交通越来越便利,这类小木船的数量也越来越少。同时,水运部门也在调控,原则上“只减不增”。今年初,这类木船还有90艘,现在已剩下79艘。

  按国家相关规定,小木船的使用年限是30年。这79艘船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下水,大多有20年的船龄。水运部门说,虽然这些木船都有正规的运营执照,但绝不会像出租车那样报废之后换一辆挂牌继续开,而是会直接退出市场。

  这些木船船员大多是农民,政府曾经出台鼓励政策,让这些农民上岸做生意,但不少人还是留在海上。这几年,水运部门不再批牌照,希望通过自然淘汰,引导客渡船慢慢退出市场。

  去年3月,翔安区最后一艘木船退役后,海沧成为厦门最后一个保留有较多客运木船的区域。“海沧之所以能保留那么多木船,主要是因为离鼓浪屿近,岛上物资供给基本靠这些木船运输。”有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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