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市民“热”盼应急预案
【问3】
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偏低吗?
气象专家指出,实际温度和市民体感温度的差别必然存在
每到夏季,不少市民都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实际感受到的温度和气象部门报的温度有差距?气象部门会不会故意压低预报和测量到的温度?气象专家指出,实际温度和人们体感温度的差别是必然存在的。
专家介绍,国际上有统一的标准对大气温度进行测量,对测量的选址、仪器、操作都有严格的规定。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是百叶箱中温度计所测量的温度。百叶箱须设在草坪上,离地面1.5米,周围较开阔,无高大建筑、树木等阻挡风或遮挡阳光。在同一座城市内,百叶箱和水泥路、柏油路上的温度不一样。在阳光强烈的情况下,水泥路、柏油路1.5米高度上的温度,比百叶箱里测得的温度可能会高4℃至5℃。
此外,每个人所处的客观环境不一样,对温度的感受也不一样。在公园里还是柏油路上,处在通风环境还是密闭空间,差别很大。空气湿度的高低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气温的感受。
【解疑释惑】
高温作业人员津贴多少?
每人每月领200元
市人社局介绍,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每年5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的津贴是200元。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气温多高可停止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温超40℃
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如果用人单位没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记者 殷磊 黄怀)
【厦门三天天气】
今天
气温:27℃-34℃
白天:晴到多云,岛外局部
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夜间:晴到多云
风向:偏南风2-3级
空气相对湿度:65%-90%
明天
气温:27℃-34℃
全天:晴到多云,岛外局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风向:偏南风2-3级
后天
气温:27℃-33℃
全天:多云到阴天,局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风向:偏南风2-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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